為進一步保障工傷職工合法權益,方便我市工傷職工舊傷復發就醫,減輕參保單位和工傷職工墊付資金負擔,提高工傷保險基金使用效能,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著力提升工傷保險舊傷復發醫療便捷服務水平。
工傷職工舊傷復發“定點”醫療。根據我市工傷職工分布特點,以“就近”服務,方便就醫為出發點,工傷經辦機構與自愿提供工傷醫療服務的機構簽定服務協議。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需要到協議醫療機構就醫。
工傷職工舊傷復發“定點”審批。工傷職工舊傷復發就醫實行先批準后治療的方式,急診情況下可先治療后補辦手續。工傷職工在所選擇的協議醫療機構直接申請,不需要到工傷經辦機構辦理手續。
工傷職工舊傷復發“定點”結算。工傷職工辦理申請手續后,在協議醫療機構接受治療,治療根據醫療規范和工傷保險醫療政策規定實施,工傷職工不需要支付涉及本身工傷醫療相關的醫療費用,合理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由協議醫療機構與工傷經辦機構結算。
工傷職工舊傷復發“定點”轉診。工傷職工需要到統籌區外就醫的,需要在“定點”醫療機構辦理轉診手續,我市可以轉診的醫院為市人民醫院、淮北礦工總醫院、皖北煤電總醫院、中煤礦建總醫院、市精神衛生(心理)中心。
記者 朱冬 通訊員 許凱